残疾人权利委员会完成对中国《残疾人权利公约》定期报告审议 

人权理事会(资料图片)
联合国图片/Jean-Marc Ferré
人权理事会(资料图片)

残疾人权利委员会完成对中国《残疾人权利公约》定期报告审议 

人权

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委员会今天结束了对中国、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和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执行《残疾人权利公约》的第二次和第三次合并定期报告的审议。委员会专家欢迎中国自初次审议以来进行的改革,同时就国家为确保残疾人能够独立生活而采取的措施以及残疾人家庭教育提出了问题。 

委员会专家兼国别报告员玛拉·克里斯蒂娜·加布里利(Mara Gabrilli)说,自10年前第一次审议以来,中国为遵守《公约》进行了重要改革,委员会欢迎这些步骤。 

 

巴西参议员兼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委员会成员玛拉·克里斯蒂娜·加布里利强调,残疾人需要更多的代表。
Jaciara Aires
巴西参议员兼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委员会成员玛拉·克里斯蒂娜·加布里利强调,残疾人需要更多的代表。

 

中国的承诺

中国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代表团团长张海迪在开幕致辞中说,中国有8500万残疾人,是《残疾人权利公约》的坚定支持者。过去十年,中国在促进和保护残疾人人权方面取得了长足进步。中国有90多部法律与保护残疾人权益直接相关。中国建立了社会保障体系,其中包括贫困残疾人的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的护理补贴,惠及2700多万人。 

中国代表团说,政府于2009年启动了一项支助基金,以帮助残疾人。2021年,在全国范围内推出了针对精神残疾者的服务。禁止机构体罚残疾人。社区服务帮助精神残疾者融入社会。已经为这些服务制定了工作标准。200多个社区为精神残疾者提供社区服务。 

中国代表团表示,家庭教育的目的是帮助那些严重残疾的人学习。中国法律保障重度残疾人的教育。在国家一级有特殊安排,教育机构应该负责家庭教育。当残疾儿童准备好时,他们可以进入主流学校。 

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和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的代表也在会议上发言。

 

世卫组织亲善大使彭丽媛和联合国前秘书长潘基文夫人柳淳泽共同出席在纽约联合国总部举行的纪念“落实2015年后有关残疾人发展议程”的联合国邮票发行仪式。(摄于2015年9月27日)
图片来源:联合国邮政管理局
世卫组织亲善大使彭丽媛和联合国前秘书长潘基文夫人柳淳泽共同出席在纽约联合国总部举行的纪念“落实2015年后有关残疾人发展议程”的联合国邮票发行仪式。(摄于2015年9月27日)

 

沟通与合作

残疾人权利委员会专家兼国家报告员里斯纳瓦蒂·乌塔米(Risnawati Utami)说,批准《公约》反映了中国作为缔约国支持残疾人权利的承诺;然而,委员会没有收到足够的关于《公约》执行情况的信息。乌塔米鼓励缔约国与民间社会进行公开透明的沟通和合作,以确保中国所有残疾人的所有权利。 

残疾人权利委员会将在9月9日结束的第二十七届会议结束时发表对中国报告的结论性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