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基斯坦禁止对有精神疾患的人员执行死刑 联合国人权专家表示欢迎

巴基斯坦最高法院10日做出判决,禁止对存在精神疾患的人员执行死刑。联合国人权专家今天对此表示赞赏和欢迎。
© 儿基会图片/Syed Mehdi Bokhari
巴基斯坦最高法院10日做出判决,禁止对存在精神疾患的人员执行死刑。联合国人权专家今天对此表示赞赏和欢迎。

巴基斯坦禁止对有精神疾患的人员执行死刑 联合国人权专家表示欢迎

人权

巴基斯坦最高法院于2021年2月10日做出判决,表示如果医学委员会认定被告人没有能力理解导致其获得死刑判决的理由和依据,则不应对其执行死刑,因为此种做法“无法达到实现公平正义的目的”。联合国人权专家今天发表声明,对这一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要裁决表示赞赏和欢迎。

该国最高法院同日还将两名存在精神疾患的被告人的死刑判决变更为终身监禁,并下令为另一名被告人重新提出特赦请求,该名被告此前所提出的总统特赦请求遭到驳回。

人权专家表示,自遭遇死刑判决至今,上述三名被告人已在狱中被囚禁了超过十年,人权专家此前也曾致信巴基斯坦政府,对相关案件表达关切,最高法院的这一判决对这三人而言无疑是一项积极进展。

人权专家敦促巴基斯坦总统对重新提出特赦请求的人员实施特赦,同时呼吁巴基斯坦政府在审核特赦请求时,“全面考虑被告人的精神健康及其他相关情况”。

此外,巴基斯坦最高法院还要求政府根据此项判决,对法律、法规和监狱守则做出必要的修改;组建由具备资质的精神健康专业人员所组成的医学委员会,以便对被告人的精神状况进行评估;同时建立法医精神健康机构,对刑事司法和法律专业人员进行有关精神健康问题的培训。

人权专家呼吁巴基斯坦有关部门“立即执行这一重要判决的所有内容”。

人权专家表示,巴基斯坦曾在2008-2014年间暂停执行一切死刑判决,他们呼吁巴基斯坦政府“以最高法院的关键裁决为基础,对更广泛的死刑判决问题进行重新评估”。

人权专家呼吁巴基斯坦政府遵守国际标准,确保不会对在发生犯罪行为时尚未成年的人员执行死刑、确保其他情况下所做出的死刑判决严格限于涉及蓄意杀害的案件,且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对亵渎神明罪做出死刑判决。

人权专家同时呼吁仍在对存在社会心理残疾的人员执行死刑判决的其他国家积极效仿巴基斯坦最高法院的做法。

今天发表声明的人权专家包括:联合国法外处决、即审即决或任意处决问题特别报告员残疾人权利问题特别报告员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特别报告员,以及联合国法律和实践中的歧视妇女问题工作组

联合国特别报告员或人权专家由人权理事会任命,以个人身份独立开展工作,对特定国家的人权状况或全球范围的重大人权议题进行调察、监测并发表公开报告,最长任期六年,他们不是联合国雇员,也不在联合国领取薪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