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民署发布关于丧失和剥夺国籍的新准则

孟加拉国考克斯巴扎地区的库图帕朗难民营内居住着60多万处于无国籍状态的罗兴亚难民。
难民署图片/Bashir Sujan
孟加拉国考克斯巴扎地区的库图帕朗难民营内居住着60多万处于无国籍状态的罗兴亚难民。

难民署发布关于丧失和剥夺国籍的新准则

人权

联合国难民署今天发布了关于丧失和剥夺国籍的新准则,旨在协助各国政府和决策者解释相关国际法。

新颁布的《丧失和剥夺国籍准则》载有对1961年《减少无国籍状态公约》的解释性指导,该公约是两项关键的有关无国籍问题条约之一,与1954年《关于无国籍人地位的公约》一起,为防止无国籍状态的发生和保护已经失去国籍的人提供了法律框架。准则还载有关于剥夺国籍的补充性国际人权法的指导意见。

难民署表示,丧失国籍是指个人的国籍可能因法律的实施而自动撤销的情况,例如,国内法规定,在长期居住在国外的情况下,国籍将会丧失。剥夺是指一国主动剥夺其公民的国籍的情况。

由于国籍权被广泛视为一项基本人权,国际法禁止任意剥夺国籍,包括基于种族、族裔、宗教或政治理由的剥夺。

作为一般规则,1961年《公约》禁止剥夺国籍,因为这会使一个人成为无国籍人。这一规则的例外情况非常有限,通过虚假陈述或欺诈获得国籍的情况可以被视为一种例外。

在特定情况下,如果国家在加入《公约》时明确保留这样做的权利,并且国内法中已经有相关规定,则与忠于国家的义务不一致的行为也可能成为禁令的例外,例如,这种行为严重损害一国的重大利益。

然而,各国政府仍有责任确定剥夺个人国籍的决定是否会导致无国籍状态,并确保程序性保障,如公平听证的权利得到满足。

根据其关于无国籍问题的任务授权,难民署就相关国际法提供指导意见。《丧失和剥夺国籍准则》是该机构发布的一系列无国籍问题准则中的第五份。

难民署负责保护事务的助理高级专员吉特里格斯(Gillian Triggs)表示,剥夺人民国籍的决定不仅对个人本身,而且对整个社会都会产生严重而深远的影响。让人们处于无国籍状态和社会边缘,这绝不是一种理想状态,也不符合任何人或任何国家的利益。他指出,剥夺国籍越来越多地被用作一种惩罚措施,难民署希望新的指导意见将促进一种有原则和一致的决策方法,从而根据法律减少出现无国籍状态的风险。

 

2017年,生活在前南斯拉夫马其顿共和国的一个无国籍家庭。 该国的无国籍人大多来自其他前南斯拉夫的各共和国。
难民署/Roger Arnold
2017年,生活在前南斯拉夫马其顿共和国的一个无国籍家庭。 该国的无国籍人大多来自其他前南斯拉夫的各共和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