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院下达“临时措施” 命令缅甸保护罗兴亚人免遭种族灭绝

国际法院法官开庭审理缅甸犯有危害人类罪和战争罪案件。
国际法院/Wendy van Bree
国际法院法官开庭审理缅甸犯有危害人类罪和战争罪案件。

国际法院下达“临时措施” 命令缅甸保护罗兴亚人免遭种族灭绝

法律与预防犯罪

联合国最高司法机关国际法院今天下达初步裁决,命令缅甸防止针对罗兴亚穆斯林少数民族的种族灭绝暴力,并须保留任何过去犯罪的证据。国际法院院长优素福在海牙宣读了这一决定。

 

去年11月1日,冈比亚代表伊斯兰合作组织组织向国际法院提起诉讼,控告缅甸对该国西部若开邦的穆斯林罗兴亚人少数群体实施了种族灭绝。同月,国际刑事法院批准了对驱逐罗兴亚人涉嫌危害人类罪的问题进行调查。12月,开始就这一案件举行听证。 

法院下达的临时措施要求缅甸政府防止种族灭绝行为,确保军队和警察部队不可犯有种族灭绝罪,保存过去种族灭绝行为的证据,并在四个月内报告遵守情况。

在今天做出的一项全体一致赞成的决定中,国际法院宣布缅甸存在违反1948年《防止及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的初步证据,并警告说,估计留在缅甸的60万罗兴亚人“极易”受到军方的攻击。

国际法院的命令对缅甸具有约束力,规定了必须强制执行的法律义务。法院在下达的紧急“临时措施”中指示缅甸政府尊重《灭绝种族罪公约》的要求。

国际法院负责审理国家之间的争端,而非对个人进行审判。它有权审理违反《灭绝种族罪公约》的投诉,即使起诉国没有直接受到暴力或难民的影响。国际法院在90年代曾就防止种族灭绝对塞尔维亚下达过临时措施,但这次针对缅甸的裁决是首次做出一致性裁决。

罗兴亚人主要信奉穆斯林,居住在以佛教徒为主的缅甸若开邦北部,他们是世界上受迫害最深的少数群体之一。2017年若开邦罗兴亚救世军在若开邦北部针对缅甸军方安全部队发动袭击,引发政府军8月开始进行大规模清剿行动,超过70万罗兴亚人逃至邻国孟加拉国。缅甸军方被指称对罗兴亚人实施了人权侵犯,联合国前任人权高专称这些行为有着所有“种族清洗教科书般”的特征。

缅甸国务资政昂山素季12月在国际法院举行的听证会上表示,不能排除军方使用了“不相称的武力”,但她同时表示,“在当时的情况下,种族灭绝意图不可能是唯一的假设”。她表示,冈比亚对缅甸提起的诉讼“对若开邦和缅甸的写照是不完整的且具有误导性。”

冈比亚在伊斯兰合作组织57个成员的支持下提出的诉状称,“在罗兴亚人长期以来遭受迫害和歧视的背景下,从2016年10月左右开始,缅甸军方和其他安全部队针对罗兴亚群体开始了广泛而系统的‘清除行动’,紧随其后的‘种族灭绝行为’旨在全部或部分摧毁罗兴亚人”。诉状详述了针对罗兴亚人的大规模谋杀、强奸和其他性暴力行为,以及村庄被“系统性地纵火”,“经常有居民被锁在燃烧的房屋内”。 诉状还称,从2017年8月起,这种种族灭绝行为“还在更大的规模上和更广泛的地理范围内继续。”

国际法院下达的“临时措施”决定将递交安理会,后者将会根据规定对缅甸执行这一决定的情况进行审查。

缅甸政府任命的一个独立调查委员会本周一刚刚宣布其调查结果,称在军方开展的与罗兴亚人相关的行动中没有发现种族灭绝的证据。

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今天通过发言人发表声明,对国际法院针对缅甸下达临时措施表示欢迎。

他表示,强烈支持使用和平手段解决国际争端。他指出,根据《联合国宪章》和《罗马规约》,国际法院的裁决具有约束力,并相信缅甸将会适当地遵守法院的命令。

他表示,根据《罗马规约》,他将迅速向安理会转递国际法院下令采取临时措施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