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专家:任何缺乏国际法框架的巴以和平计划都将注定失败

约旦河西岸近东救济工程处营地内的两名巴勒斯坦难民女童。
联合国图片/Stephenie Hollyman
约旦河西岸近东救济工程处营地内的两名巴勒斯坦难民女童。

人权专家:任何缺乏国际法框架的巴以和平计划都将注定失败

和平与安全

在参加完美国于巴林召集的旨在促进巴以和平的经济研讨会后,联合国人权专家今天强调,任何有关终止以色列对巴勒斯坦占领的提案,以及任何公平持久的巴以冲突解决方案,都必须坚定扎根于人权和国际法原则。

联合国被占巴勒斯坦领土人权状况特别报告员林克表示,“缺乏国际法框架的任何和平计划都将在政治现实面前搁浅,包括美国所提出的计划在内。”

美国所召集的这场研讨会题为“和平促繁荣”,于6月25至26日期间在巴林首都麦纳麦举行。美国总统特朗普的女婿兼高级顾问库什纳在会上介绍了被称为“世纪协议”的巴以和平方案,重点强调投资和经济发展。但由于缺乏政治维度,该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就遭到巴勒斯坦的强烈抵制,巴以双方均未派出政府官员参会。

林克在会后表示,“过去五十年间所提出的中东和平方案都失败了,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它们没有严肃坚持以人权为本的巴以和平手段。”

林克表示,人道主义保护、人权、平等和公正的国际法原则,在联合国有关巴以冲突的数百份决议中都有所体现。正确应用上述原则,能够抵消巴以双方国力差距所带来的一边倒局面,确保双方权益平等。“一个国家的军事或经济实力有多强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个国家是否将未来发展的目标建立在公认的权利和自由基础上。”

林克指出,以下六个领域的问题对于巴以和平进程至关重要——

  • 人权。巴以双方的人民都有权享有一系列受到国际法保护的个人和集体人权,包括平等权,行动、言论和结社自由权,以及免受歧视权。
  • 自决。巴以双方都有权拥有属于自己的国家,或是通过自愿协议,在一个共同政府治理下一起生活。目前的国际共识支持两国方案,该方案要求建成以1967年边界为基础、以东耶路撒冷为首都、拥有完全主权的巴勒斯坦国,并在西岸和加沙地带之间建立交通往来。
  • 占领。以色列在1967年和1980年分两个阶段占领了东耶路撒冷,联合国已在无数场合谴责了这一非法行为。任何关于耶路撒冷问题的讨论,都必须以承认东耶路撒冷是巴勒斯坦的领土为前提。
  • 定居点。联合国安理会已经明确表示,以色列在东耶路撒冷和西岸建立240处犹太人定居点是对国际法的“公然违反”,同时也是对巴勒斯坦实施的系统性人权侵犯。这些定居点必须得到拆除,这既是为了遵守国际法,也是为了让主权独立的巴勒斯坦国得以建立。
  • 巴勒斯坦难民。根据国际法,难民可以选择回到祖国、在目前申请庇护的国家生活,或是在第三国重新安置。1947年和1967年两次战争中的巴勒斯坦难民和他们的后代有权在自愿的前提下回到祖国,这是联大在过去七十年来始终支持的权利。
  • 安全。巴以双方都有权在安全与和平的环境中生活,不受任何外来统治,不受恐怖主义、封锁、火箭弹和导弹威胁。

林克重申,上述原则是判断美国所提出的和平计划能否成功的试金石。“假如无法体现这些原则,那么美国的和平方案也将与此前的其他和平计划一样,遭遇不可避免的失败命运,只会使巴以冲突更加根深蒂固,使地区局势变得更加绝望。”

林克于2016年被任命为联合国被占巴勒斯坦领土人权状况特别报告员。他是加拿大西安大略大学的法学副教授,主要教授劳动法、宪法和人权法。在担任教职前,他曾作为劳动法和难民法律师在渥太华和多伦多执业十年,并曾在耶路撒冷为联合国从事人权和难民领域的工作。

联合国特别报告员或人权专家由人权理事会任命,以个人身份独立开展工作,对特定国家的人权状况或全球范围内的重大人权议题进行调察、监测并发表公开报告,最长任期六年,不是联合国雇员,也不在联合国领取薪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