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儿童权利委员会: 日本仍需做出努力提高儿童福祉

参加日本空间大会的青少年。
图片来源:Daniela Gross
参加日本空间大会的青少年。

联合国儿童权利委员会: 日本仍需做出努力提高儿童福祉

人权

联合国儿童权利委员会今天结束了日本执行《儿童权利公约》情况报告的审议。委员会表示,日本尚缺乏综合的儿童权利法律和全面的政策,同时在替代照料、少年司法和教育等领域还有诸多问题需要改进。

日本外务省负责联合国事务的大使大鹰正人(Masato Otaka)介绍说,日本儿童目前面临着欺凌、虐待、性剥削和贫困等挑战,而社会迅速老龄化和出生率下降则是日本面临的一场危机。为了克服这些障碍,日本正在建立一个强大的社会制度,使包括儿童在内的所有年龄的人都可以安享幸福的生活。

大鹰正人表示,日本正在对儿童和有小孩的家庭进行大胆的投资,因为儿童将在日本的未来发挥重要作用。这些投资包括取消入读儿童保育设施的等待时间,承诺在2019年10月前免费提供幼儿教育,并在2020年4月前引入为真正需要资助的青少年免费提供高等教育学费。同时,日本正在将该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为面向所有年龄人口的社保制度,并采取措施确保所有儿童,无论其家庭经济状况如何,都能实现梦想。

 

 

此外,大鹰正人表示,2018年6月,日本将女孩和男孩的合法婚姻年龄提高到18岁;2013年,该国将非婚生子女的遗产份额提高到与婚生子女的份额相等。

最后,大鹰正人强调,在国际上,日本将领导促进可持续发展目标,将赋予下一代和妇女权力作为其主要政策之一。

委员会的专家在对话中表示,日本是世界上最强大的经济体之一,由于注重经济竞争,该国似乎并没有像人们希望地那样对儿童友好。日本目前的立法不是基于儿童的权利,也没有纳入《儿童权利公约》的规定,因此日本应该通过关于儿童权利的综合法律和全面政策及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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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们指出,日本关于亲子关系的规定和替代照料的运作应当受到关注。他们特别提到,日本的监护法不允许共同监护,这实际上防止了儿童与非监护父母保持有意义的联系。专家们还对被从家庭环境中转到机构的儿童人数众多以及禁止在机构中的儿童与父母保持联系表示关切。

此外,日本竞争激烈的教育环境似乎只关注成就高的学生;残疾儿童教育与全纳教育仍相去甚远;同时,只有3%的健康机构属于儿童友好型设施。

委员会赞扬日本规定的20岁少年司法最高年龄,因为这符合有关青少年大脑发育的科学,但让委员会感到关切的是,这与事实相矛盾——有年仅18岁的人被判死刑。委员会敦促日本提高其14岁的刑事责任年龄。同时要求日本解释其如何处理2011年福岛核灾难的后果及其对儿童的持续负面影响。

委员会还在结论中指出,日本还存在许多其他挑战,例如体罚,歧视和缺乏对多样性的赞赏,缺乏听取儿童对个案和政策的看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