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报道】国际法院是维护世界和平、稳定与繁荣的关键机构——访国际法院院长优素福

国际法院院长优素福
联合国图片/Nabil Midani
国际法院院长优素福

【专题报道】国际法院是维护世界和平、稳定与繁荣的关键机构——访国际法院院长优素福

法律与预防犯罪

作为联合国的主要司法机关,国际法院是促进国际和平的重要机制之一。通过国际法院的工作,使得各国能够澄清各自立场、提出合理要求,化解危机、推动谈判,促进国家关系正常化。在接受联合国新闻采访时,国际法院现任院长,来自索马里的优素福(Abdulqawi Ahmed Yusuf)法官,就国际法院与国际刑事法院的区别、国际法院的运作机制,以及目前正在审理的部分案件进行了介绍。他表示,国际法院所代表的国际法治原则,是全球在过去70年间实现和平稳定的重要因素。请听钱思文的报道。

同为国际司法机构,总部同在荷兰海牙,国际法院的英语首字母缩写为ICJ,国际刑事法院则为ICC,要说两者之间究竟有什么区别,对于普通百姓而言,一时还真是难以分辨,对此,优素福法官做出了详细的解答。

优素福:“国际法院(ICJ)于1945年成立,1946年正式开始工作,是联合国的主要司法机关,也是联合国的六个主要机构之一,依照《联合国宪章》中的《国际法院规约》以及法院本身的《规则》进行运作。而国际刑事法院(ICC)并不是联合国的机构,它是根据2002年生效的《罗马规约》而设立的。所以国际法院才是‘世界法院’。国际法院主要有两大职能,一是依照国际法,和平解决各国之间的法律争端,二是就联合国安理会、联合国大会等获得正当授权的联合国机关和联合国系统内的其他机构提交的法律问题发表咨询意见。在过去的73年间,国际法院始终致力于解决国与国之间的纠纷,以确保全球的和平与稳定,处理的案件总数超过了300件,如果没有国际法院的介入和判决,其中许多案件都有可能进一步升级,引发战争。”

优素福表示,国际法院是唯一一个具有一般性管辖权的全球性法院,主要依据国际法、现行国际条约和公约、国际习惯以及一般法律原则审理案件,只处理国与国之间的法律争端,不受理个人之间的法律纠纷。国际法院的判决属最终判决,不得上诉。

 

国际法院法庭。
联合国图片/ICJ-CIJ/Frank van Beek
国际法院法庭。

 

优素福:“国际法院的裁决对于所有参与诉讼的国家都是具有约束力的。诉讼请求提交至国际法院之后,法院首先将确认对于诉讼事务是否具有管辖权,随后听取案情,并作出最终裁决。参与诉讼的双方都必须执行这一裁决,履行各自的相应义务。假如任何一方拒不履行,另一方有权将这一问题提交联合国安理会。《联合国宪章》授权安理会就国际法院判决的执行问题作出最终决定。”

1996年,在国际法院正式运转50周年之际,时任联合国大会主席的多阿马拉尔曾经表示:“没有法治,人类就不能实现和平、自由与安全,就不能建立一个文明的社会。”这也是优素福法官想要强调的观点。

优素福:“有了《联合国宪章》,才有了基于规则的国际体系,这一国际体系保护着全球各地的每一个人,让世界上的许多人民从殖民和强权统治之中得到自由和解放。也正是因为有了《联合国宪章》的法治原则,国际社会才得以在过去的70多年间实现了一定程度的和平、稳定与繁荣。国际法院也是依据《联合国宪章》开展工作,解决各国纠纷,假如没有国际层面的法治,就不会有国际法院的存在,在国际事务领域不断加强和维护法治原则,对全世界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国际法院也是依据《联合国宪章》开展工作,解决各国纠纷,假如没有国际层面的法治,就不会有国际法院的存在,在国际事务领域不断加强和维护法治原则,对全世界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国际法院院长优素福

优素福法官表示,目前国际法院有17起案件正在审理,涉及的国家遍及全球,此外还须就联合国大会所提出的一项法律问题给出咨询意见,工作非常繁忙,仅今年新增的案件就有5件。

优素福:“今年新增的案件包括伊朗针对美国制裁所提起的诉讼、巴勒斯坦就美国将驻以色列大使馆迁至耶路撒冷所提出的诉讼,以及三起海湾国家之间的诉讼:卡塔尔诉阿联酋对其公民采取‘歧视性措施’,而阿联酋、巴林、埃及和沙特阿拉伯则就民航和领空纠纷向卡塔尔提出了两起诉讼。”

今年5月,美国宣布退出伊朗核协议,重启针对伊朗的制裁。7月,伊朗向国际法院提起诉讼,称美国重启制裁违反了伊美两国于1955年签署的《友好、经济关系和领事权利条约》。国际法院于8月27日就此案举行首场听证,并于10月3日要求美国立即停止针对伊朗人道主义物资及民航安全相关商品和服务的制裁。同日,美国宣布终止《友好、经济关系和领事权利条约》。优素福法官表示,美国的这一声明并不会影响国际法院的审理进展。

优素福:“关键在于,案件在提交至国际法院审理之时,所涉及的条约是否仍属有效。在本案中,诉讼提交至国际法院时,伊朗和美国之间的《友好、经济关系和领事权利条约》依然有效。有关这一案件的最终裁决尚未做出,目前国际法院只是提出了要求美国‘设法消除’制裁对伊朗的影响等三项临时性的措施,以便在本案审理期间,保护伊朗的权利。美国可以通过立法、行政令或是其他任何符合国内法律和惯例的手段实施这些临时措施,具体的实施手段由美国自行决定,国际法院不予干涉。就像全球所有的国家一样,美国当然必须接受国际法院就本案所作出的最终判决,因为国际法院是依据《友好、经济关系和领事权利条约》中的争端解决条款而采取行动的,但是美国仍然可以,并且也可能就国际法院对本案是否具有管辖权提出质疑。目前,关于本案的听证仍将按照既定的安排进行。”

 

What is the International Court of Justice? The Role and Activities of the ICJ

 

 

 

钱思文,纽约联合国总部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