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书长特别代表:应对经济危机不应降低企业的人权责任

秘书长特别代表:应对经济危机不应降低企业的人权责任

人权理事会
秘书长人权与跨国公司和其他工商企业问题特别代表、哈佛大学法学院国际法教授约翰•鲁格(John G.Ruggie)6月2日向人权理事会提交的2009年度报告中强调,在应对当前的金融和经济危机时,各国政府和企业界都不应当放松人权方面的标准。

鲁格表示,世界各国的政策制定者目前正致力于恢复全球金融体系并振兴实体经济,这场危机使得那些即使是在危机发生的初期相对远离金融瘫痪的源头的发展中国家也受到了严重的影响。在世界面临近一个世纪以来最严重的经济衰退的时候,一些人也许会认为现在不是讨论企业和人权问题的恰当时机,但事实上,没有任何时候比现在探讨这一问题更加恰当。

他指出,企业在人权方面的进步有助于朝着所有人都期望的一种更加包容和可持续的经济增长模式的转变,经济危机的解决办法同改善企业的人权表现的途径指向同一个方向:这就是政府采取旨在促进更加负责任的企业行为的政策,企业必须明确,他们的长期繁荣同社会的福祉紧密相连这个不可争辩的事实,并且采取相应的策略。

鲁格表示,国家首先有责任通过适当的政策、法规和裁决保护个人不受包括企业在内的任何第三方实施的侵犯人权行为的侵害;其次,企业应尽职尽责地保护人权,避免侵害任何人的人权;第三是促进侵权行为的受害者获得更为通畅有效的司法或非司法的补救途径。

中国代表杨晓宁在会上发言时,对鲁格的报告表示赞赏,并表示在当前全球金融危机的大背景下,继续促进和保护公民的经济和社会权利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这一问题应当引起国际社会的高度重视,同时也需要包括国家和私营部门在内的各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共渡难关。